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遵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及工作需要,经区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新蒲新区河长人员名单,现将调整充实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 河 长:何家琴区(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长:李海峰区管委会副主任
河 长:李 君 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忠烈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陈佳欣 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朱 拯区管委会副主任
欧阳玉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利军区管委会副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李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清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耀、周祥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新蒲新区河长制日常工作。
附件:遵义市新蒲新区区级河长名录
遵义市新蒲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 遵义市新蒲新区区级河长名录 一、区级总河长 总 河 长:何家琴 副总河长:李海峰 区级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李海峰 二、区级河长 |
|
区级河长 | 区级责任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河流 | 责任水库 | 责任流域 |
何家琴 |
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 | 湘江干流 (新蒲新区段) | 施家坝电站水库、小岩水电站水库、垮岩水电站水库、南光水电站水库、红岩水电站水库 |
湘江流域 (新蒲新区段) |
李君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 洛安江河 (新蒲新区段) | 洛安江水库、洛安江水电站、雄河塘水电站水库、天明寺水电站水库、茅坡水库(在建) | 洛安江流域 (新蒲新区段) |
李忠烈 | 区纪检监察工委 | 区发改局 区交警大队 | 通地沟河 (巴洋河) |
| 通地沟河流域 |
陈佳欣 | 区卫健局 | 区组织人事部 区统计局 | 仁江河 (新蒲新区段) | 中桥水库 | 仁江流域 (新蒲新区段) |
欧阳玉兰 | 区住建局 |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 挑水河 (溪水河) |
| 挑水河流域 |
李海峰 | 区审计局 | 区应急管理局 区水务局 | 湄江河 (新蒲新区段) |
| 湄江河流域 (新蒲新区段) |
周利军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统战部 区宣传部 | 茅官河 (新蒲新区段) | 新民水电站水库、火石台水电站水库、永乐水库、绿塘水库(在建) | 茅官河流域 (新蒲新区段) |
注:1:区领导职务或分工发生变动的,由接任的区领导行使其在河长制中的职责。
2:区级河长暂缺的河流,待相应区级领导到位后补缺,区级河长到位前,由区级河长制责任单位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