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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新蒲新区河长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新蒲新区水务局 时间:2022/10/26 阅读:4878次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遵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及工作需要,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新蒲新区河长人员名单,现将调整充实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 河 长:何家琴(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长:李海峰区管委会副主任

河 长:李 君 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忠烈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陈佳欣 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朱 拯区管委会副主任

欧阳玉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利军区管委会副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李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清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耀周祥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新蒲新区河长制日常工作。

附件:遵义市新蒲新区区级河长名录

遵义市新蒲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21010



遵义市新蒲新区区级河长名录

一、区级总河长

总 河 长:何家琴

副总河长:李海峰

区级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李海峰

二、区级河长


区级河长

区级责任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河流

责任水库

责任流域

何家琴

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

湘江干流

(新蒲新区段)

施家坝电站水库、小岩水电站水库、垮岩水电站水库、南光水电站水库、红岩水电站水库

湘江流域

(新蒲新区段)

李君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洛安江河

(新蒲新区段)

洛安江水库、洛安江水电站、雄河塘水电站水库、天明寺水电站水库、茅坡水库(在建)

洛安江流域

(新蒲新区段)

李忠烈

纪检监察工委

区发改局

区交警大队

通地沟河

(巴洋河)


通地沟河流域

陈佳欣

区卫健局

组织人事部

统计局

仁江

新蒲新区段

中桥水库

仁江流域

新蒲新区段

欧阳玉兰

区住建局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挑水河

(溪水河)


挑水河流域

李海峰

区审计局

区应急管理局

水务局

湄江河

(新蒲新区段)


湄江河流域

(新蒲新区段)

周利军

区教育体育局

区统战部

区宣传部

茅官河

(新蒲新区段)

新民水电站水库、火石台水电站水库、永乐水库、绿塘水库(在建)

茅官河流域

(新蒲新区段)

注:1:区领导职务或分工发生变动的,由接任的区领导行使其在河长制中的职责。

2:区级河长暂缺的河流,待相应区级领导到位后补缺,区级河长到位前,由区级河长制责任单位履行相关职责。


来源:新蒲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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