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助我们追讨工资,让我们回家过一个愉快的春节。”春节前,在遵义中院执行局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曹某拿到了28万元的执行兑现款,该款已用于兑现包括他在内的20多名农民工工资。近日,农民工曹某又踏上了打工之路,他告诉记者,有了法律的保护,以后都不用怕拿不到工资,干活更有劲了。
遵义中院在执行曹某与遵义市永诚房开公司建设工程合同及欠款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永诚房开公司并未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履行其应该偿还的100万多元债务的义务,后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曹某与永诚房开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永诚房开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所欠债务分两次支付给曹某。但截止2010年1月13日,永诚房开公司只支付了80万元,余下的没有兑现。
春节将至,曹某和其余20多名农民工还没有得到工资,工友们聚集在曹某家中,等待领取工资回家过年。2月11日,遵义中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安排案件承办人前往永诚房开公司,通过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终于促成永诚房开公司筹集28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并在财务手续上作了优先快捷办理,使曹某等人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执行款,确保了农民工安心返乡放心过年。